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洛阳婚姻家事律师 | 对方婚内出轨,想离婚如何保护自身权益

发布日期:2023-01-05 23:33 浏览次数:

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


正文共1550字,预计阅读时间8分钟

● 案情简介

       杨先生与赵女士经朋友介绍认识,于2017年1月登记结婚,次年生育一女。杨先生因工作需长期出差,2021年某日,赵女士发现其微信账单上有女性超声检查费、月子会所费,还有多笔转账均转给了同一账号。调查后发现自己的丈夫长期与一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,双方为此发生争吵。杨先生承认自己婚内出轨,提出离婚。

       赵女士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,便通过网络咨询向光法洛阳所婚姻家事团队求助。


河南光法洛阳律师事务所


● 案件处理

       律师团队在沟通时先仔细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,同时耐心地为赵女士做了心理及情绪上的疏导。待赵女士冷静下来,再询问赵女士是否想离婚?是否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?确定赵女士的诉求后,为其制定了诉讼策略。

       根据赵女士的诉求,一项一项有条不紊地处理:

1、同意离婚

       我国《民法典》明确规定夫妻间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。杨先生婚内出轨的行为,违背了夫妻间应相互忠实的原则,严重伤害了二人之间的感情。

       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夫妻如感情确已破裂,经调解无效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所以关键是要准备证据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,律师团队收集了“小三”骚扰赵女士发的短信消息及微信聊天记录;“小三”与赵女士的谈话录音;杨先生给“小三”购买礼物及转账的记录等证据。庭审时这些证据摆在法官面前,足以证明杨先生和赵女士双方感情不和并长期分居生活,且杨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出轨与他人同居。“小三”对赵女士进行骚扰,对其生活亦造成了严重影响。赵女士坚持要离婚,态度决绝,获得法官的支持。

2、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

       《民法典》规定,离婚后,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、教育、保护的权利和义务。离婚后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,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。已满两周岁的子女,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,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。子女已满八周岁的,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。

       赵女士的女儿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,一直由其抚养,保持现有的生活、教育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。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,应由赵女士抚养,由杨先生支付抚养费。


洛阳婚姻家事律师孙小玲律师


3、调查男方财产及转账情况

       本案在法院立案后,办案律师孙小玲持法院开具的调查令,对男方财产及转账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。了解到男方近半年月平均工资为6683.53元,公积金账户共计69861.58元,2015年4月购买房产一套,总房款54万余元,贷款30万元。

       根据男方收入情况,可以合理主张抚养费数额。根据财产情况,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

4、争取合法权益

       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条:“离婚时,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;协议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,按照照顾子女、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。”故杨先生婚内出轨她人,作为过错方应少分共同财产。

       本案经法院审理,判决如下:1、准予双方离婚;2、婚生女由赵女士抚养,杨先生支付1800元抚养费至女儿年满十八岁止;3、杨先生有探望权;4、杨先生向赵女士支付房产共同还贷补偿款12万余元,支付住房公积金补偿款4万元。


● 法律知识

       如果想离婚,应尽快委托律师处理,走诉讼程序,做好财产调查。根据相关规定代理律师可以在起诉、审理、申请再审案件审查阶段及案件执行阶段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令。各省法院关于调查令制度略有不同,一般可以调取的证据有:行政许可、行政处罚、出入境信息、自然人与企业征信、银行开户信息、股票、理财、信托受益权、保险请求权、债权、基金份额、住房公积金、纳税信息、社会保险、支付宝、微信、财付通、余额宝、专利、著作权以及人民法院认为适合以调查令调查的其他情况等。


洛阳婚姻家事律师孙小玲律师


       由律师持调查令可以清楚全面地调查对方财产情况,能避免对方转移财产,合理有效保护自身权益,依法分割共同财产,减少损失。一纸胜诉判决对“婚姻背叛者”而言,不仅仅是法律意义上的补偿,更是道德上的谴责。



END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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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李华
审核:刘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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